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术动态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术动态 >> 正文

赵旭东教授“公司股权转让的理论与实践”讲座顺利召开

时间:2013-10-13 浏览量:

由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赵旭东教授主讲的公司股权转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专题讲座于2013年10月12日下午三点在湖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肖海军教授主持该讲座。

会议伊始,肖海军教授向大家简要地介绍了赵旭东教授,同时表达了对赵教授的钦佩和尊敬之情。介绍过后,赵旭东教授用幽默的语言,简短的语句引入了讲座的主题,正因为公司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中的普遍性,所以我们才要深入的探究这个问题。赵教授主要归纳了以下几点,首先第一点是股份转让规范的任意性和自治边界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中他主要讲了两点,其一是除了具体的制度规定外,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其二就是股权转让的效力是否可以意定。第二点就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分析。这里赵教授又讲了八点,分别是股份转让合同成立的效力问题,股份转让合同成立的生效问题,股份转让合同效力的确立问题,股份转让合同的撤销与无效问题以及股份转让合同的缔约责任与违约责任。这里赵教授还提出,近年来学术界主张在对待这个问题时,应该既具有商法思维又要具有民法思维。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赵教授还以多个案件为例,这样让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能有更加深刻的理解。第三点就是股份转让合同效力与权利变动的分析。第四点是股份转让合同利益与风险的转移。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与法律后果分析是第五点。第六点是股权转让中的优先权的问题。第七点和第八点分别是股份转让中的善意取得及其要件和股份转让合同的无效与撤销的处理。赵教授在讲完后给同学们留下了提问的时间,大家也是踊跃发言,充分把握这个机会。其中有同学问到股份对外转让过程中的同等条件具体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赵教授回答的很仔细,归结为一点就是说只要关系到当事人重大利益的因素都应该考虑。而后又有同学问到当事人在进行股份转让过程中如何有效地规避风险,赵旭东教授也给予了详细的解答。赵教授的讲座言简意赅,思维严谨,观点鲜明,同时案例与理论相结合,使大家对股份转让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在提问过后,肖海军教授做了简短的总结。他认为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定要联系当前中国的经济制度,这样才能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肖教授还鼓励同学们努力钻研,争取在这一方面取得成就。(谭发衡)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