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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屈茂辉教授带队参加第六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

时间:2024-05-01 浏览量:

2024年4月27日,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和福建师范大学共同主办,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联合承办,主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视阈下的自然资源治理法治保障”的第六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圆满举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南自然资源法治研究院院长屈茂辉,唐双娥副教授,邓雅静、吴俊廷、王锐、刘斯钦、赵津艺等研究生共同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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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科学院、重庆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辽宁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福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山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福建省地质测绘院等71家单位的专家、学者、教师、学生和实务工作者共190余人参加了本届论坛。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的自然资源治理以及自然资源法学理论研究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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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合影)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福建师范大学副校长杨玉盛,中国自然资源学会理事长成升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常务理事、第一届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锡生教授先后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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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垠红、杨玉盛、成升魁、黄锡生致辞)


开幕式后,中国自然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举行了换届会议。换届会议由我院屈茂辉教授主持,选举第二届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团队,屈茂辉教授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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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茂辉教授主持换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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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团队合影)


大会主题报告环节由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施志源教授主持,屈茂辉教授作《矿业权出让的理论逻辑与制度体系》主题报告。报告涵盖矿业权出让的法律本质、矿业权出让的法理逻辑与实践逻辑、矿业权出让主体与受让主体、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矿业权出让登记规则的科学转型等五部分内容。屈茂辉教授认为,矿业权的权利行使逻辑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由国务院授权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行使,而“统一行使者”可委托省级或市地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或以法律之形式授权省级、市地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代理行使。在“五位一体”与“四个全面”布局之下,矿业权出让的根本目标是要构建市场决定性的矿产资源配置规则。因此要尽快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全面实施矿业权出让,将行政许可制修为竞争性出让制,使矿业权成为名副其实的用益物权,从而实现我国矿业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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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茂辉教授作主题报告)


本次论坛主议程结束后,由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王江教授主持闭幕式环节,并介绍第六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优秀论文评奖情况。我院屈茂辉教授,博士生吴俊廷撰写的《论自然资源市场决定性配置规则的法治化》获评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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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屈茂辉教授,硕士生赵津艺撰写的《取水权出让取得的理论逻辑与制度建构》获评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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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届论坛共收到参会论文201篇,经专委会秘书处对论文分流和匿名化处理,并经论坛组委会作初步学术审查,确定88篇论文满足优秀论文评选条件予以送审评分。本届优秀论文评审由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和第六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组委会组织成立评审小组,采用书面双向匿名评审的方式,对88篇满足优秀论文评选条件的论文分专题进行评审。经评审专家认真评阅,经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定并报送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批准,第六届中国自然资源法治论坛获奖论文30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1篇,三等奖14篇。

供稿|赵津艺

图片来源|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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