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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为湘鄂两省检察官开讲《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

时间:2021-05-29 浏览量:

撰稿|袁莹



2021年5月27日,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蒋海松副教授应邀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举办的湘鄂两省检察系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领导素能培训班”做了题为《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兼及检察官的初心与使命》的讲座。该培训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基层检察队伍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领导能力,激励检察队伍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来自湖南、湖北两省各市(州)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共155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蒋老师在讲座中系统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背景、核心要义与思想内涵。在具体讲述中,蒋老师通过其独创的“法律与艺术”方式,通过大量鲜活素材和案例,幽默风趣地介绍了主题内容,把庄严的主题与生动的讲述融汇一炉,受到检察官听众的热烈欢迎。



蒋老师从新定位、新突破、新自信、新变革、新起点等不同方面展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他介绍道,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根本遵循、行动纲领,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更大成就的思想旗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倡导,检察机关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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