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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律协副会长余缨开讲“律师职业的魅力”

时间:2019-10-24 浏览量:

2019年10月23日晚,我院JM教育中心邀请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余缨主任开展了一场题为“律师职业的魅力”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张红副教授主持,我院师生共同参与此次讲座。



余缨律师作为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兼任湖南省律协副会长,担任湖南省法律顾问团成员,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委员,湖南省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湖南省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被湖南省政府记“二等功”。

余缨律师从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出发,讲述了中国律师制度从恢复到繁荣的发展历程,认为当下是律师制度发展繁荣的大好时期,建议各位同学从事律师职业,投身于中国法治建设。

紧接着,余缨律师从四个方面讲述自己从业30年来能够始终保持激情的原因:第一,律师的职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发展不受限制。与公检法等体制内职位进行比较,体制内职位和职数有限,上升通道也有限。而在律师事务所中,律师则靠自身专业和能力赢得市场认可,第二,律师享有独立的地位,充分的表达权。何为律师?律师就是熟悉法律、能为人师,依据法律职业的判断能够为别人提供决策的参与依据,能够指导人的行为。律师与服务的机构、客户是独立的地位,无需迎合当事人。律师职业与医生职业类似,医生治疗的是身体的疾病,而律师治疗的是社会的疾病,就像医生不会避讳病人的病情,律师在发表自己的看法时也不用迎合当事人,可以独立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第三,律师事务要求接触社会面广,富有挑战性。律师的日常工作是非常有意思的,可能上午你还在参加商务谈判,下午就要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从上层社会的觥筹交错到底层人民地苦苦挣扎都能一一看尽。法律作为一门人文社会科学,没有唯一的答案,法官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很大程度上也都取决于辩护律师的能力。第四,律师职业是民主法制、经济建设的晴雨表。江平教授说过“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中国律师的发展正当其时。



在交流环节,在场师生就“长沙律师行业发展状况”及“如何完成从体制内到律师职业的转化”进行提问,余缨律师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了同学们的疑惑,现场气氛热烈,在场师生收获颇丰、意犹未尽。

最后,张红教对此次讲座进行总结,并提醒同学们律师作为一项能够高度实现自我价值的职业,同时也要注意其所对应的高风险性,在从事的过程中一定要遵纪守法,回避该职业所带来的风险。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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