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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湖南大学法学院2019级新生班主任的通知

时间:2019-07-27 浏览量:

关于遴选湖南大学法学院2019级新生班主任的通知

各学科中心:

为做好我院2019级本科生、研究生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包含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素质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根据《湖南大学法学院专兼职班主任工作条例》《湖南大学法学院专兼职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现面向学院全体老师遴选本研新生班主任,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为保证班级工作的连续性,本科班主任任期一般为4年,前2年由学校聘任,后2年改为学院继续聘任;研究生班主任由学院聘任,聘期贯穿整个学制;

2、班主任每班级配备1名,本科5名,硕士研究生5名,博士研究生1名,11名;

3、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管理水平高,热爱教育、关爱学生,熟悉学校关于学生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工作职责

1、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

2、加强班级建设,指导开展班集体建设,培育学生骨干,营造良好班风学风;

3、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开展个体辅导,加强学业指导,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4、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处理学生的突发事件,协助学院做好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危机干预工作。


三、工作安排

班主任遴选采取个人报名或民主推荐、学院审核、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

请有意担任2019级本科生、研究生班主任的老师于2019821日前联系学工办刘岳峰、郑琼英老师报名,后续事宜请等待学院通知。


联系电话:13607480317(刘岳峰) 13755079698(郑琼英)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1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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