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公示制审查制责任追究制的意见》、《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共湖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经个人申请、支部培养考察和院党委预审,拟吸纳以下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本科生2014、2015、2016级联合党支部:
田大谷、赵瑞祥、刘建兴、德吉拉姆、加得拉·巴尔阿提、郑雅思、黎春怡、董勤梅、彭锦依、陈迪章、刘嘉政、王奕恬、陈家锐、郭靖康、张鑫、孙瑜、梁诗培、李丹阳、简洁、李思月、郑维琪、王佳薇、袁梓益、刘琛浩、许楚涵、彭小桐、杨翱飞、何孟书、陈叶嘉
研究生2015级公共管理党支部
刘灿、黄虹、马萧
研究生2015级非法本法硕党支部
贺特、叶鸿
研究生2016级政治学党支部
徐海燕
研究生2016级法本法硕党支部
肖琳、陈思琪、马兰、刘琼、黄雪艳、
研究生2016级非法本法硕党支部
刘星
研究生2016级公共管理党支部
张明敏
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老师、同学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学生党总支或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4日
联系地点:法学楼215 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21797(研究生),88821710(本科生)
中共湖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