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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安全用电的通知

时间:2018-12-06 浏览量: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因冬季来临气温下降,用电负荷急剧上升,防范电器火灾压力增大。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长沙市消防支队清剿火患专项工作、岳麓区消防大队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有效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对我校冬季安全用电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日常检查及台账记录。以“8·11”车身重点实验室火患、“9.13”德智食堂电起火等为鉴,警钟长鸣,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并做好台帐记录,切实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2.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单位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3.规范办公场所、实验场所、仓库等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注意查看电源插座开关、电器设备等是否老化、破损;办公设备及实验设备不使用时要及时断电, 下班时要做到人离电断;不在办公室、实验室、仓库、传达室等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对办公和实验场所的易燃物进行安全规范管理与处置。

4.严格电气设施、设备所在场所的巡查。以“8.25”学校办公楼二楼西侧排气扇长时间运行自燃起火为鉴,加强对24 小时运行的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值班巡查人员,定期对大功率实验设施或施工设备日常巡检。

5.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行为规范及消防通道管理。对实验室、活动场馆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中小学生及幼儿聚集地)开展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近期,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请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注:参照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功率在300w 以上的电器即为大功率电器,如电烤炉、电暖器、电磁锅、电饭锅、微波炉、煮蛋器、热得快、电熨斗、电热毯等。

湖南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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