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院第六批实习生的评审结果。根据资料审查、评委评价、学院评审,排名前四位的同学依次为:周宇晴、刘学、陈星仪、林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相关要求,学院拟推荐周宇晴、刘学、陈星仪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第六批实习项目。若有同学放弃推荐资格,将根据排名依次替补。
公示期为二天
公示时间:8月8日-8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9日前与研工办李老师联系(法学院218办公室),联系电话:88821964。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