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合作向纵深发展,共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后备人才,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已于近日向我院发出推荐招录2023年度第一批法律实习生的公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我院的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习时间
实习期限为6个月,自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习岗位与名额
为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为法律实习生提供更多增 强实践本领、丰富基层经验的机会,本次工作将与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三方联合开展、轮换培养,安排在审判团队或其他内设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司法政务等相关工作。
本批次拟推荐实习生总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需法律实习生1-2名,原则上包含在总名额之内,若报名人数较多,则视情况决定是否单独设立名额,如有意向前往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可在附件2汇总表中备注。
三、实习模式
实行实习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或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或其他工作。
四、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三)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实习期间全职在岗;
(四)身体健康。
五、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实行实习导师、综合办公室和所在院校共同管理和培训模式。法律实习生可免费在法庭食堂就餐,另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入住法庭宿舍。实习结束后,由我庭根据实习情况出具证明或鉴定材料。
六、报名事项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有意向的同学请于3月3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23年第一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电子版(word格式)、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23年第一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研会邮箱FXYyanhui@hnu.edu.cn,邮件主题及推荐表命名方式为“一巡实习+本人姓名+专业班级”。学院将择优选拔推荐。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将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
(二)接收手续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将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入选实习学生报到时, 需携带加盖所在院校公章的《法律实习生推荐表》《在校证明》到庭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