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现将湖南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含候补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731-88823051(法学硕士),0731-88821964(法律硕士)。
根据《法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复试成绩相同,则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外语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成绩较高者放弃的,依次递补录取。选择放弃的考生请在9月28日前电话告知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提交书面放弃申请(亲笔签名,并提交原件或照片或扫描件)。
特别提醒:根据《法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开放后,拟录取者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确认“复试通知”和确认“待录取通知”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程序的,视为放弃相关资格,由此所导致的后果一律由考生本人承担。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