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合作向纵深发展,共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后备人才,推动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已于近日向我院发出推荐招录2022 年度第一批法律实习生的公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我院的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实习期限为 6 个月,自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习岗位与名额:为探索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为法律实习生提供更多增强实践本领、丰富基层经验的机会,本次工作将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轮换培养,安排在审判团队或其它内设部门从事司法辅助、司法政务等相关工作。本批次法律实习生推荐名额为 5 名。
三、实习模式:实行实习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或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录、文书起草或其他工作。
四、人选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品学兼优;(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三)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实习期间全职在岗;(四)身体健康。
五、实习管理:实习期间,实行实习导师、综合办公室和所在院校共同管理和培训模式。法律实习生可免费在法庭食堂就餐,另根据自身情况可申请入住法庭宿舍。实习结束后,由法庭根据实习情况出具证明或鉴定材料。
六、报名事项: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有意向的同学请于 5 月 22 日20:30 前将附件1《法律实习生推荐表》、附件2《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汇总表》发送至研会邮箱 fxyyh@hnu.edu.cn,报名推荐表除“在校表现及学校审核意见”一栏外均需填写,命名方式为“一巡实习+本人姓名+专业班级”。报名的同学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群,后续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群内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