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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公示

时间:2021-03-02 浏览量:

根据《湖南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湖大教字〔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开展了湖南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推荐评选工作。

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一致讨论评议,认为李思蒙、宋金昕、王佳媛、韩明慧、谷雨、张彦琛六名同学学习认真、工作负责,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参评湖南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如有异议,请于3月5日9:00前与郑琼英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21797。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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