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Hunan University)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坐落在湘江之滨、5A级岳麓山风景区内,学校办学起源于宋太祖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创建的岳麓书院,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湖南大学法学学科历史悠久,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创办的实务学堂。在百余年发展历程中,湖大法学已凝成了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学术研究方向,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学术成果。法学院目前已形成从法学本科到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法科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入选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设有多个省(部)级科学研究平台。
学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立于2009年,现有博士后合作导师13人。为传承古老学府的千年学脉和传统书院的文化精神、延揽海内外优秀人才、培养和造就学术精英、促进学术交流,诚邀国内外具有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来院开展博士后研究。
二、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学术规范、身体健康;
(2)已获得博士学位,年龄符合国家博管办和学校博管办要求;
(3)须全脱产,进站后转入人事关系,全职在校从事研究工作。
三、合作导师
学院招收博士后的导师名单如下:
学科方向 |
导师姓名 |
职称 |
法制史 |
陈松长 |
教授 |
刑法学 |
张智辉 |
教授 |
姚诗 |
教授 |
民商法学 |
屈茂辉 |
教授 |
肖海军 |
教授 |
曹薇薇 |
教授 |
喻玲 |
教授 |
经济法学 |
郑鹏程 |
教授 |
黎四奇 |
教授 |
诉讼法学 |
卢乐云 |
研究员 |
谢佑平 |
教授 |
环境法学 |
周珂 |
教授 |
注:合作导师详细信息可在法学院官网“师资队伍—学院教师”栏查看。
四、资助类别及待遇
资助类别 |
资助条件 |
年薪待遇 |
其他待遇及生活保障 |
特别资助类 |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入选者 |
30万/年(含国家资助)+学院配套 |
提供博士后公寓或1800元/月租房补贴;享受学校及学院同等科研奖励;子女享受我校教职工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
重点资助类 |
博士毕业于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的海外(境外)高校或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或A-及以上学科;或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论文(高被引或IF>10一区期刊,人文社会学科在A2类及以上中文期刊或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2篇,或取得相当水平学术成果者。 |
20万/年+学院配套 |
一般资助类 |
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毕业、全职在站博士后 |
12万/年+学院配套 |
注:学校对全职博士后的人员经费资助期一般为24个月,为鼓励优秀博士后稳定从事研究工作,首期两年评估或首站考核优秀者(新增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或其他国家级项目,或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研究论文2篇),继续在站期间学校按12万/年标准拨付人员经费并提供租房补贴。
五、职业发展支持
(1)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计算工作年限,进站前无工作经历的博士后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进站之日起计算。博士后期间经评审后学校可认定为副研究员(指标单列)。
(2)学校特设“杰出博士后”奖,用于表彰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后,每年评选一次。“杰出博士后”入选者出站后可直接申请教师副教授岗位职务。
(3)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或同等竞争程度的博士后人才项目且研究成果突出者,出站后可以直接入选“杰出博士后”,申请留校不受本校来源比例限制。
(4)博士后人员经费学校拨付部分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不叠加。
六、招收流程及材料要求
招收不限名额,申请人员可随时向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或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提出进站申请,学校将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原则予以招录。
招收流程及材料要求详见网站:
http://postdoctor.hnu.cn/
七、联系方式
(1)湖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723
(2)湖南大学法学院雷秋玲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1940
E-mail:qllei@hnu.edu.cn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