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通知公告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南省第二届法治文化作品开发设计征集活动公告

时间:2019-10-24 浏览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开发设计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拟在首届湖南省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湖南省第二届法治文化作品开发设计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三湘•文化先行”——湖南省第二届法治文化作品开发设计征集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湖南省司法厅

协办单位:湖南工商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长沙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岳麓区司法局

承办单位:湖南天功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学术支持: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委员会

支持单位:湖南新时代创研品牌设计中心


三、作品征集

1.参赛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师生、企事业单位、文化传媒企业、设计企业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2.作品奖项

(1) 招贴插画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2)产品设计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3)新媒体设计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4)园林小品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5)书法类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最佳网络人气奖5名,优秀组织奖5名。

3.奖励办法

一等奖颁发证书、奖杯、奖金3000元;二等奖颁发证书、奖金2000元,三等奖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优秀奖颁发证书、奖金500元;优秀指导老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最佳网络人气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500元,优秀组织奖颁发获奖证书。(以上奖金均含税在内)

4.作品提交

2019年10月20日-11月12日,请将参赛作品按要求提交,电子稿及《作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3402355382@qq.com,原件邮寄地址为湖南工商大学M栋设计艺术学院,收件人刘茜,电话18108476301,邮件产品请注明“第二届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字样。学校或单位统一组织参赛的统一组织报送作品,个人参赛作品直接报送。

5.作品要求

(1)招贴插画类作品

所有招贴插画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紧扣中国新时代、弘扬法治精神,具有传播性、复制性、实用性的特点,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和传播法治文化,设计作品类都必须提供设计原始文件和JPG格式图片,招贴设计规格为大度四开(420mm*580mm),横版、竖版均可。单幅或者系列海报均可,作品像素为300dpi;插画设计规格为大度16开(210*285mm),版式风格不限,像素为300dpi。

(2)产品设计类作品

产品设计包含家居、学习、办公、体育、休闲娱乐等用品设计,题材形式不限,具有一定美感和广泛实用性。需设计大度四开展板,规格为(420mm*580mm),并展示三视图与结构设计图,像素为300dpi。

(3)新媒体设计类作品

包含抖音视频、H5设计、APP设计、小程序设计、互动游戏设计等。抖音视频制作时长不得少于30秒,H5设计不得少于15页,APP版面风格设计不得少于三级页面,小程序设计包含UI设计与程序开发设计,互动游戏。

(4)园林小品类作品

作品整体要求是要体现法治元素,要适合于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教育基地等场地所用,适用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小游园小广场等场地建设选用。具有实用性和美观性,创作要立其意趣、合其体宜、取其特色、饰其空间和巧其点缀,具体包含以下几个小类:①装饰性小品,如:装饰性的日晷、香炉、水缸,各种景墙(如九龙壁)、景窗等;②结合照明的小品。如:园灯的基座、灯柱、灯头、灯具等;③展示性小品。如:各种布告板、导游图板、指路标牌以及动物园、植物园和文物古建筑的说明牌、阅报栏、图片画廊等,都对游人有宣传、教育的作用。④服务性小品。如:为游人服务的饮水泉、洗手池、公用电话亭、时钟塔等;为保护园林设施的栏杆、格子垣、花坛绿地的边缘装饰等;为保持环境卫生的废物箱等。作品需提供大四开展板,展示三视图,并详细标注设计说明和材质工艺等,并提交精度300dpi的大四开展板JPG图片,统一作品发至组委会邮箱。

(5)书法类作品

本次书法作品创作采用命题方式进行,组委会提供创作文字内容,参赛者根据组委会提供的文字进行创作,尽量使用辨识度高的楷书、隶书和行书,方便后期的应用,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宣纸(97cm×180cm)。无需装裱。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组别、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书体类别、创作时间,草书、篆书作品需附注译文;作品均需邮寄原件到组委指定地点,并同时发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四、作品评选

1.初评(11月10日之前):由各地、各高校、各机关企事业等,参照活动规则自行组织评选。

2.复评(11月16日前):由活动组委会参照活动规则组织评选。并于11月12日前,将评选入围作品公布在网络平台,进行社会公众投票。

3.终评(11月19日前):采取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组成,其中:专家评审占90% ,网络投票占10%。专家评审由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教授等组成。按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结合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奖。


五、颁奖典礼

荣获一等奖的参赛选手,将被邀请参加湖南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年度盛典活动,现场接受颁奖。


六、特别申明

(1)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未公开发表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凡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有关奖励。

(2)所有参加征集活动作品,自获奖通知发出之日起,主办方有权免费用于普法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推广运用。

(3)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4)参赛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赛报名表上必填内容之外,还须将报名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构成填写齐全。

(5)参赛者应仔细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6)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者,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7)评审结束后,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均需提供原创声明,并提供相关身份证件信息和银行卡信息,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

(8)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主办单位联系人:郭冬生 0731-84586200

承办单位联系人:刘茜 0731-84453444 18108476301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10月12日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