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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启动 暨首届颁奖仪式成功举行

时间:2024-06-17 浏览量:

6月16日上午,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启动暨首届颁奖仪式在湖南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湖南大学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名誉会长、法学院原院长刘定华教授,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唐珍名教授,发展联络处处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邓利华老师,法学院分会副会长、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老师,法学院分会副会长、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启俊老师,法学院分会副会长、广东玖辰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寒梅校友,北京、浙江、广西、山西、深圳、长沙、岳阳等省市的校友代表,以及学校发展联络处(基金会)有关代表,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老师代表等,共计30余人出席了本次活动。仪式由法学院院长黎四奇教授主持。


(仪式现场)


法学院院长黎四奇教授首先介绍了与会领导和嘉宾,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黎四奇院长表示,刘定华教授是新时期湖南大学法学学科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为国家法治建设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学人才,为湖南大学法学院的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向刘定华教授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黎四奇教授主持仪式)


黎四奇教授还一并介绍了基金成立的缘由。他指出,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是经广大校友倡议以众筹的方式设立,主要用于奖励法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校友们的这份爱心,刘老先生的这份情怀,让大家都很感动。今天把校友们请回来,让这件事有始有终,在大家的见证下,举行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启动仪式,同时进行首届颁奖,就是要把这份爱心与情谊进行传递!他同时希望基金能够成为法学院传承优良传统、内涵式发展的一个平台,不辜负刘老先生的期望。

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唐珍名教授宣布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正式启动,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唐珍名书记首先代表学校向活动的如期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向获奖的老师们致以热烈的祝贺,向为这只基金奔忙的校友们致以真诚的感谢,特别是向敬爱的刘定华教授致以崇高的敬意。他表示,学校对这只基金特别重视,一是因为刘定华教授的为人为学是我们的楷模,二是校友们的这份情谊价值非凡,三是基金对法学院的发展建设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他希望,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能够在校友们的继续支持下越滚越大,对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建设提供有力支持。也希望获奖的老师们能够再接再厉,不辜负刘定华教授的重托。


(唐珍名书记发言)


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处处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邓利华老师宣读了获奖人员名单。她指出,根据《湖南大学法学院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经湖南大学法学院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评议,决定授予邓祥瑞老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刘定华爱岗敬业奖”,授予李婧嵘老师、周子实老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刘定华优秀教学奖”,授予姚诗老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刘定华科研标兵激励奖”。颁奖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进行,获奖老师们一一上台接受荣誉证书。


(邓利华处长宣读获奖名单)


(老院长刘定华亲自为邓祥瑞老师颁奖)


(法学院原教师袁爱平为李婧嵘老师颁奖)


(副院长喻玲为周子实老师颁奖)


(副院长王文胜为姚诗老师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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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祥瑞老师作为获奖代表发言。他首先以“激动”“感谢”“遗憾”“祝愿”四个关键词开篇,表达了获得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首届奖项的激动和对刘定华老师的敬意,然后向刘定华老师与唐珍名书记的厚爱、基金会的鼓励和法学院的成全表示了感谢,以及自己已经退休无法为法学院作出更多贡献的遗憾,最后表达对于湖南大学法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牵挂,并衷心祝愿法学院的教学科研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邓祥瑞老师发言)


在校友代表发言环节,段启俊、肖寒梅、李锋、罗霖等校友纷纷发言。他们回顾了自己在湖南大学法学院工作和求学时的情景,向刘定华教授表达了他们的感恩之情,并向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的成立表示祝贺。

湖南大学法学院原教师、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副会长、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段启俊老师首先回忆了与刘定华老师亦师亦友、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他表示,愿意为刘定华老师和湖南大学法学院做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前期已为基金捐赠了10万元。他建议,基金设立的事情要做好宣传发动,让更多的校友知晓和参与,甚至可以扩大基金的奖励面。他同时表示,会持续关注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自己还会另行捐赠。


(段启俊老师发言)


湖南大学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副会长、广东玖辰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寒梅校友作为刘定华教授的首届学生代表发言。她回忆了求学期间受到了刘定华老师亦师亦父的关怀,还讲述了在刘定华老师家里吃饭的温暖情景。她表示,自己在湖南大学不仅仅是完成学业,刘定华老师更是对其人生影响了一辈子。她介绍到,在这个基金之前,也是受刘定华老师的影响,自己于2018年在法学院设立了一个100万元的发展基金,法学院的电梯就是由其捐赠。她认为,刘定华老师一辈子爱岗敬业,特别让人敬重,希望通过这个基金,可以将刘定华老师的这种精神延续下去。


(肖寒梅校友发言)


西部证券总经理助理李峰校友的发言表达了四个方面的感情。他首先祝贺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顺利成立,认为终于达成了夙愿。他对刘定华教授和湖南大学法学院表达了感恩之情,指出是刘定华老师为法学院的发展撑起了一片天,对其个人成长的指引和支持,不仅体现在求学时,还体现在工作中,在刘老师的教育教导下,事业更加得心应手。他还表示,愿意为校企合作搭建桥梁,积极参与到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来。他祝福法学院的发展越来越好,也期待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能够更加茁壮成长。


(李锋校友发言)


湖南麓邻律师事务所顾问罗霖校友的发言分享了基金成立背后的故事。他说,与刘定华老师认识二十年,见证了刘定华老师为法学院所做的重大贡献。在刘定华老师八十华诞之际,值得以刘定华老师的名字来命名一只基金。他还讲述了为什么设奖教金的缘由,认为学生是法学院的未来,教师是法学院的当下,刘定华老师主张设立奖教金是一种智慧的体现。他承诺,愿意继续以实际行动支持基金做大。


(罗霖校友发言)


在自由发言环节,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严方校友首先发言。她深情地回忆了与刘定华老师在研究生初次面试时的情景,并分享了与刘定华老师交往的经历。她认为,刘定华老师与学生的感情都非常好,他不但教会了大家如何做事,更加教会了大家如何做人。她再次肯定了基金成立的意义,认为基金对老师们进行奖励,更多的是传递一种情怀,能够鼓励老师们更加安心的工作。


(张严方校友发言)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蒋照辉校友首先分享了学习法律对工作、人生的重要影响。他认为,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的内涵应该更加丰富、广泛一点,建议加强对基金的运作和管理,简化奖教金的申报流程。他号召通过更有力的宣传和更广泛的参与,让基金能够长久延续,让刘定华老师的这种精神能够得到传承。


(蒋照辉校友发言)


湖南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包爽校友分享了逻辑和问题导向的法学思维在工作中的优越性,感谢刘定华老师传授的法学知识,对他帮助很大。他回顾了自己在生活、就业和工作中刘定华老师给予的关心与悉心指导,并向刘老师表示感谢。他还就基金如何发展壮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包爽校友发言)


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处处长、教育基金会秘书长邓利华老师作了自主发言。据她介绍,湖南大学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基金非常少,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之所以能够成立,主要因为刘定华老师是我们灯塔般的精神存在。她认为,校友们的感激之情,往往都是因为刘老师不经意间的一句话,让学生们铭记终身,这其实就是“四有好老师”的生动体现。设立奖教基金,就是要在老师们的心里面产生蝴蝶效应,涌现更多的“四有好老师”,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但基金要运作好,长期发展,单纯只依靠感情是不够的,还需要凝聚共同的价值观,这就是促进母校的长远发展。法学院的发展还处于爬坡期,需要校友们的大力支持,希望在基于情感的基础上,共同把基金做强做大。


(邓利华老师发言)


湖南大学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理事、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副行长、广西法学分会负责人肖黎明校友作表态发言。他说,广西法学校友会是在刘老师的支持和帮助下建立起来的,一定要把会议精神带回去,让广西的校友们好好抓落实。


(肖黎明校友发言)


湖南大学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理事、山西法学分会负责人赵国栋也明确表态,很高兴能够来参加刘定华法学教育基金的启动和首届颁奖仪式,回去以后要组织校友们讨论一下,争取为基金的发展壮大做一点贡献。


(赵国栋校友发言)


湖南大学发展联络处副处长、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左鑫也作了自主发言。他表示,今天的活动很温馨、很让人感动。作为基金会的工作人员,接下来一定要好好宣传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没有到现场的校友,如果有支持意愿的,一定登门拜访,做好服务工作。他还表示,一定要确保项目按照设计落地,成为湖南大学的精品项目。


(左鑫老师发言)


最后,湖南大学校友总会法学院分会名誉会长、法学院原院长刘定华教授发表了总结讲话。他首先感谢了学校党委对法学教育发展基金的重视和肯定,感谢湖南大学法学院领导和校友们对基金的大力支持。他表示,设立法学教育发展基金对老师们进行奖励,非常契合学院的实际需要,能够鼓励老师们扎根湖大、潜心教学,不断促进法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他同时希望,校友们的爱心表现,也可以通过校友毕业多少年返校参加活动的方式,支持基金稳定运行。


(老院长刘定华教授发言)


(仪式现场)


(合影留念)


(与会校友与刘定华老师合影)


湖南大学法学院刘定华法学教育发展基金主要由海内外法学校友和法律界爱心人士众筹设立,目前已募集资金近100万元。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其他社会捐赠按照捐赠人意愿可以注入本基金。本基金主要用于奖励和扶持湖南大学法学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资助遭遇临时困难的在校学生等。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对捐赠财产进行管理,委托法学院负责基金的具体管理使用。湖南大学法学院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基金制度、募集、使用等重大事项的安排,以及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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