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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硕士研究生再次作为省内唯一代表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

时间:2021-05-28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与法律院校的交流合作,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和法律研究机构接收在校学生,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实习。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2015〕2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后,开始制度化地接收法律实习生,目前共接收十个批次。第十批共接收法律实习生64名,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知识产权法庭实习。实习报名采取院校推荐的方式,全国法律院校均可择优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2名。

2021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湖南大学法学院2020级法律硕士万欣涛同学经过个人申请、学院评选后,成功入选最高院第十批实习生。这是本批次湖南省高校唯一入选实习生,也是湖南大学法学院继第八批后再次入选的在校研究生。



202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十批法律实习生报到工作会在最高人民法院一区中区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和参会的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第十批法律实习生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实习表示欢迎、表明要求、表达期待。根据工作布置,我院万欣涛同学将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实习,其表达了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遵照廉政规定和保密要求、虚心求教、踏实肯干的工作态度。

湖南大学法学院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遴选工作高度重视,学院老师进行了精心组织与指导。湖南大学法学院将继续坚持增进院校双向交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探索完善应用型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提高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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