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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1-05-13 浏览量:

(全体与会人员合影)


2021年5月11日晚上,湖南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国家法官学院举行。双方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重大问题,找准司法人才培养和司法实践需求的结合点,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四化”建设新模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院长孙晓勇,纪委书记吕坤良,党委委员刘林海以及湖南大学校长段献忠、校长助理李肯立、法学院院长屈茂辉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副院长彭永和主持仪式。


(段献忠校长代表学校与国家法官学院签约)


根据合作协议,湖南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将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为原则,通过建立人才双向交流培养机制、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共建湖南大学智慧法治研究院和智慧司法重点实验室、推动优势资源共享等合作机制,推进法官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助力提高全国法院司法质量、效率和效果;强化法学实践教育,探索新文科建设,促进湖南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取得突出实效。


(签约合作)


孙晓勇院长对湖南大学各位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官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培养,提高全国法院司法质量,强化法学实践教育,探索智慧法院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与湖南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将推动人才双向交流,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湖南大学智慧法治研究院与智慧司法重点实验室等平台。

段献忠校长指出,该框架协议是落实周强院长调研国家超算长沙中心时讲话精神的重要成果,能够有效结合双方优势,重点解决“计算中的法律问题、法律中的计算问题”,为智慧司法服务。在该框架协议下,湖南大学将充分发挥学校法学、信息科学与超级计算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全力支持开展该合作框架协议下的各项工作。

刘贵祥强调,湖南大学和国家法官学院开展全面合作是践行习近平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湖南大学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拥有高水平高性能计算机平台与技术优势,湖南大学法学院历史悠久,法学根基深厚,具有优秀的人才培养优势与强大的师资力量,与国家法官学院能够形成良好的相互优势互补。司法现代化、智慧法院建设,既是新时代的需求,也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重要工程。国家法官学院和湖南大学以此合作为契机,建立机制化、常态化合作机制,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性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



文:宋晓庆

审阅:屈茂辉、蒋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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