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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为纪检监察学院师生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编辑: 日期: 2021-12-10 阅读量:

图片|罗英 梅康

文章|梅康



12月8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莅临法学院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由法学院副书记、纪委书记罗英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易骆之等部分院领导、教师代表及20级、21级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

会上,曹升元结合评述党的历史上两个至关重要的历史决议(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与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高度评价了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该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在新时代更好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曹升元指出,要想全面领会全会精神,必须深入学习决议原文。他紧紧围绕“一个主题”、“两个确立”、“三次飞跃”、“四个阶段”、“五大意义”、“十个坚持”、“十个明确”、“十三个上”、“四个必须”等九个部分的内容,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刻阐释和细致解读。

曹升元最后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作为法科学生尤其是纪检监察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大家要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要在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建功立业。

通过本次宣讲,大家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和专业素养,为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相关链接:湖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于2020年7月成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兼任院长,依托法学院办学,旨在开展纪检监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目前已招收两届硕士研究生,共48人。


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

承办|法学院研究生会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为纪检监察学院师生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10 浏览量:

图片|罗英 梅康

文章|梅康



12月8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莅临法学院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由法学院副书记、纪委书记罗英主持,法学院党委书记易骆之等部分院领导、教师代表及20级、21级纪检监察学院硕士研究生参加。

会上,曹升元结合评述党的历史上两个至关重要的历史决议(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与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上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高度评价了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该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在新时代更好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曹升元指出,要想全面领会全会精神,必须深入学习决议原文。他紧紧围绕“一个主题”、“两个确立”、“三次飞跃”、“四个阶段”、“五大意义”、“十个坚持”、“十个明确”、“十三个上”、“四个必须”等九个部分的内容,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刻阐释和细致解读。

曹升元最后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作为法科学生尤其是纪检监察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大家要将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命运紧密相连,要在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上建功立业。

通过本次宣讲,大家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导,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和专业素养,为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相关链接:湖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于2020年7月成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兼任院长,依托法学院办学,旨在开展纪检监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目前已招收两届硕士研究生,共48人。


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

承办|法学院研究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