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湖南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团组织推优情况、湖南大学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党员推荐情况,经院党委研究,确定将苏杭、黄艺金等107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其中,有106位同学经团组织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有1位同学经党员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详情请见附件。
现予以备案。
中共湖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