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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中心组开展2022年第3次集中学习
编辑: 日期: 2022-05-22 阅读量:

图文/成凤仪


2022年5月17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中心组在405会议室开展2022年第3次集中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学习由院党委书记易骆之主持,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



易骆之在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大学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我们要结合习总书记来我校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思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教育根本问题。同时,身为教师,要涵养德行,成为“人师”,要严爱相济、润己泽人,以人格魅力呵护学生心灵,以学术造诣开启学生智慧。老师应该不断提升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才、为国育人,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堪担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在学习《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易骆之指出,该文件是学校为落实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实践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校院政治生态,为学校推进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坚强保障。

易骆之强调,法学院作为文件第十六条“开展清廉研究”的责任单位,任务重大,学院上下要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加强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和“湖南大学国家腐败预防与政治研究中心”建设。要鼓励法学院师生开展清廉高校、清廉湖南、清廉中国的建设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为党的反腐败决策和国家反腐败立法提供具有战略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省委和省纪委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特别是清廉高校建设发挥好特色专业智库作用。










法学院党委中心组开展2022年第3次集中学习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5-22 浏览量:

图文/成凤仪


2022年5月17日下午,法学院党委中心组在405会议室开展2022年第3次集中学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学习由院党委书记易骆之主持,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参加。



易骆之在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时指出,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大学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我们要结合习总书记来我校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思考“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教育根本问题。同时,身为教师,要涵养德行,成为“人师”,要严爱相济、润己泽人,以人格魅力呵护学生心灵,以学术造诣开启学生智慧。老师应该不断提升自身道德修养,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才、为国育人,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堪担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在学习《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易骆之指出,该文件是学校为落实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实践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校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校院政治生态,为学校推进建设富有历史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坚强保障。

易骆之强调,法学院作为文件第十六条“开展清廉研究”的责任单位,任务重大,学院上下要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加强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和“湖南大学国家腐败预防与政治研究中心”建设。要鼓励法学院师生开展清廉高校、清廉湖南、清廉中国的建设理论与实际问题研究,为党的反腐败决策和国家反腐败立法提供具有战略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省委和省纪委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特别是清廉高校建设发挥好特色专业智库作用。